眼下,榕江流域干流和重要支流正处于禁渔期,按照有关规定,在禁渔期内,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日前,一男子因非法捕捞被依法查处。
6月13日凌晨,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巡查行动,在榕江南河大桥西侧发现一电鱼船只,执法人员马上对船只上的男子其进行查处。
榕城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林卫东:为了确保违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查处行动顺利开展,我们局联合相关部门,在等违法船只靠岸后,采取水陆同时进入的方式,对现场进行控制,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和进行现场取证。
经询问,涉事男子使用了电鱼方法进行捕捞作业。目前,该案件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自3月1日禁渔期实施以来,揭阳市和榕城区农业农村局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渔民发放《给渔民的一封信》、发布禁渔期公告等,提升渔民的禁渔意识,同时在辖区水域加强执法巡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榕城区农业农村局畜渔股股长 林立:阶段来共巡查发现榕江水域有多个迷魂阵、地笼等捕捞工具,并利用水上大型勾机,对十多顶迷魂阵、四十多个地笼网进行清理取缔,依法立案违法捕捞案件6宗。
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提醒,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在非禁渔期也是违法的,广大群众开展捕捞作业须依法依规,否则将被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榕城区农业农村局畜渔股股长 林立: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间,禁止除垂钓外的任何方式进行捕捞,非禁渔期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禁用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驾驶“三无船舶”进行捕捞,禁止在市区重点河段进行捕捞。希望广大市民一起保护自然资源。
来源:揭阳民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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