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览
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揭西县鼓励民宿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揭西府规〔2021〕6号
通知原文
办法全文
一、指导思想
二、扶持奖励原则
三、扶持对象条件
四、主要工作措施
揭西县鼓励民宿发展实施意见
附件1
第一部分 申报须知
一、使用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二)受理
(三)评审
三、监督管理
四、附则
第二部分 申报项目类别
第一类 投资开办奖补
一、奖补范围和标准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三、申报材料
四、评审办法
第二类精品创建奖励
一、奖励范围和标准
揭西县鼓励扶持民宿发展资金
申报指南
揭西县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一年九月
为加快促进揭西民宿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揭西县关于鼓励民宿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按照规范管理、严格审核、权责明确、绩效优先等原则,制定揭西县鼓励扶持民宿发展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第一类 投资开办奖补
第二类 精品创建奖励
第三类 集聚发展补助
第四类 营业额补助
附件2
揭西县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及成员单位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支持鼓励农村产业发展,引导民宿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实现富民兴村,根据《揭西县鼓励民宿发展实施意见》,县政府决定成立揭西县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民宿产业,丰富我县旅游业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编制了《揭西县鼓励民宿发展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编制意义
编制过程
为做好该文件的编制工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通过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国家《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调研了佛山、梅州、陆丰等地民宿发展相关政策后,在2019年印发的《揭西县关于鼓励民宿(农家乐)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征求意见稿,会同县有关领导、业务骨干召开了4次专题研讨交流会,并征询了省内民宿领域有关专家的意见,反复进行了3次修订,3次面向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征集意见。最后经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以及委托广东德万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县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
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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