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即日起至8月31日,将以揭西这5个镇街为重点在全县整治,依法曝光!

2024-04-30身边新闻揭西信息网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暨

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我县“百千万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我市整治办有关工作部署,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我县棉湖镇、东园镇、河婆街道、龙潭镇、南山镇共5个镇街,列为我县第一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示范创建活动的镇街,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以上述5个镇街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暨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无证驾驶机动车、货车及三轮车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二)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摩托车、电动车;

(三)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逆行、闯红灯、无牌无证和非法加装遮阳伞等;

(四)销售超标电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车;

(五)机动车、电动车违法乱停乱放、占道为市等。

(六)机动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和驾驶人满分未学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失驾等。

二、整治措施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不间断、不定时方式进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拒不接受或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或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查获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予以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行为在处罚的同时,将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揭西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来源:揭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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